实务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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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严格控制融资担保规模、严格控制超股比融资担保,如何具体分析? 时间: 2022-08-18 14:36:59
问题一: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一般是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到三年。请问这条规定的担保规模是指下属单位担保融资正在使用的额度,还是包含已经履行完还款义务但是尚在保证期间的额度?


问题二:上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少数股东股比少于5且无法落实反担保,针对持股比例95以上能够控制的子公司是否有政策空间可以提供全额担保?



融资担保余额是指实际提供担保的融资余额。对子企业确需超股比担保的,需报集团董事会审批,同时,对超股比担保额应由小股东或第三方通过抵押、质押等方式提供足额且有变现价值的反担保。
 
对所控股上市公司、少数股东含有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基金的企业提供超股比担保且无法取得反担保的,经集团董事会审批后,在符合融资担保监管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采取向被担保人依据代偿风险程度收取合理担保费用等方式防范代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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