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系列之六|关于评估依据审核要点 时间: 2024-10-23 13:34:15
评估依据包括行为依据、法规依据、准则依据、评估取价依据、资产权属依据及利用专业报告。评估依据的表述应当明确、规范、具体,便于查阅和验证。1)经济行为依据应当齐全有效。
2)法规依据和准则依据即是各级国资监管主体、政府部门、证监会、中评协及地方协会发布的系列法律、法规、行业政策、指南、准则等文件。法律法规依据应当与评估项目相关,应当全面列示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相关规范文件及相关资产评估准则。需要注意的是要注意不同监管主体的政策规定差异。另外,专家指导意见原则上不是准则。
3)取价依据包括电力、化工等行业概算、造价文件、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评估人员现场勘查及调查取得的资料等。取价依据应当具有代表性,且在评估基准日有效。结合评估目的、业务性质和行业特点等,取价依据应当具有权威性、准确定,且与评估对象具有较强的关联性、且合理可靠。
4)被评估资产应当权属清晰、权属证明文件齐备。关注土地、房屋建筑物及无形资产等重要资产的权属和使用状况。对重要资产权属资料不全面或存在瑕疵的,企业应当妥善解决。
利用专业报告:包括可行性研究、成果鉴定、商业计划书土地评估报告、矿业权评估、流量测算、监测报告、计量报告财务尽调报告、法律尽调报告、市场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