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社会上对于十八届三中全会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很多疑虑,认为这是否会迎来新一波“私有化”。对此,宋晓梧认为,公有制和私有制的相混合的混合所有制并非中国所特有,混合所有制是现代市场经济重要的企业产权组织形式,坚持市场化导向的改革中,可以也应当借鉴。
美国1976年,补充养老基金控制了全美公司35%的股权,已经超过了相对控股所要求的比例,到2005年,达到了40.7%的股权,改变了公司的资本所有权结构,成为国有资本与私人资本的混合。美国对国有企业分为三类:完全政府所有企业、政府部分所有企业、政府赞助企业(如联邦住宅贷款银行,由于是政府特许,服从联邦政府的监督管理)。而挪威北海石油公司在上世纪90年代初按法律规定由国家室友能源部百分百控股,后来修改法律可向社会转让出40%的股份,目前仍然是国家绝对控股(66.7%),高管参照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
宋晓梧认为,当前发展混合所有制有三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是有利于实行政企分开,政府作为持股人之一,不能随意支配企业的投资、生产、经营和分配决策,这为政企分开提供了一个产权制度平台。二是有利于激活国有资本活力,扩大国有资本的影响力。三是有利于企业走出国门,按国际规则开拓海外资源和产品市场,尤其是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和投资的经历说明,如果全部都是国营企业海外投资,那将寸步难行。
发展混合所有制最重要的是分类实施。宋晓梧认为,应以竞争与非竞争性质作为分类的基本原则,将现在的国有企业分为公益、保障、竞争三类。其中保障类可以包括军工以及航天、航空核心企业和一些稀有或重要资源企业。
宋晓梧认为,在竞争领域,国家没有必要去经营实体企业,还要承担竞争风险。但国有资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参股竞争性企业,从中获得的红利在用于国计民生。宋晓梧的这种看法与部分经济学家主张国有企业应从竞争领域完全退出的主张有所不同。这样的观点虽然也许让部分市场人士失望,却在决策高层中具有相当的代表性。
他进一步认为,在竞争领域,国有资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参股竞争性企业,但并不应该从所有竞争性领域完全退出。
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留在竞争性行业,最大的问题就是可能带来的不公平竞争问题。对此,宋晓梧坦陈,发展混合所有制需要配套推进,首要就是要确立公平市场竞争秩序,尤其是在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谈判时,保障对国有企业的定价公允。
当被问及如何解决国企高管和员工所热望的股权激励的诉求时,宋晓梧仍强调改革要先有制度保障,即第一步是对国有企业做出准确的分类,分为竞争性和非竞争性领域,再明确定价准则,其他都是后话。
今年67岁的宋晓梧曾任国家体改委分配和社会保障司司长,曾兼国务院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也曾担任过国家体改委宏观体制司司长、国务院体改办党组成员兼秘书长、机关党委书记,曾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兼宏观经济研究院院长等职。
来源:财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