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去一降一补”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任务,其中去杠杆就是任务之一。10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提出了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具体措施,包括积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提高资源整合和使用效率;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自我约束,形成降低企业杠杆率的长效机制;多措并举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在做好存量资产清理、整合工作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予以盘活;多方式优化企业债务结构,降低企业财务负担;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帮助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渡过难关等。其中,最受关注的则是银行债转股方案的出台,在新一轮债转股中,市场化、法制化,拒绝僵尸企业,避免借债转股之机恶意逃废债务,避免成为“免费午餐”,政府不兜底以及银行不直接债转股等成为焦点。
中国企业较高的债务率,在经济增速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结果就是企业债务负担加重,以及债务违约事件增多。
10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且相关部委负责人在国新办召开发布会进行政策解读。
《意见》表示,要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取向,通过推进兼并重组、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转股、依法实施企业破产等方式,降低企业杠杆率。
为避免企业高杠杆率的重现,对中长期改革也进行了部署,诸如深化国企改革、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等。
维持稳健货币政策
社科院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底,我国债务总额为168万亿元,全社会杠杆率(债务总额占GDP比重)为249%。在结构上,居民部门债务率约为40%,金融部门债务率约为21%,政府部门债务率约为40%,非金融企业部门债务率为131%。若加上部分融资平台债务,非金融企业部门的债务率可能高达156%。
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胡迟对表示,前些年中国经济增长较快,企业扩张也比较快,以银行融资为主的融资模式,使得企业积累大量负债、杠杆率很高。这在经济发展较快的时候,没问题;但现在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国际国内需求、收入等增速都下来了,企业较高的杠杆率导致企业借新还旧比重较高、企业债务违约事件增多等问题。
中国较高的企业债务率,会带来什么样的政策导向呢?这块有不同的说法。
野村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赵扬认为,为降低债务成本,中国央行后续可能会降低利息。因为面对债务负担的时候,存量债务可能会出现违约,相当于部分存量债被消灭掉了,但显然不可能承受大面积的违约,否则就变成金融危机或者是债务危机,因此,通过降低利息来降低债务成本更有可能。
野村证券预计,中国的市场利率会继续走低,可能在未来两三年会走到一个显著低于当前水平的程度。
10月10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央行副行长范一飞表示,为了积极稳妥实现降杠杆的目标,货币政策应该做到松紧适度。
范一飞解释道,如果过度宽松,会造成全社会的债务规模在高位继续攀升,降杠杆很难实现。如果过紧又可能使经济增长滑出合理区间,同样不利于降杠杆。因此,货币政策将继续坚持稳健的基本取向,保持灵活适度,适时预调微调,为降杠杆营造适宜的货币政策环境。
僵尸企业依法实施破产
《意见》指出,对于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要破除障碍,依司法程序进行破产清算,全面清查破产企业财产,清偿破产企业债务并注销破产企业法人资格,妥善安置人员。对符合破产条件但仍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支持债权人和企业按照法院破产重整程序或自主协商对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表示,这次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有一个政策边界,严禁“僵尸企业”、失信企业和助长产能过剩的企业实施债转股。对于“僵尸企业”,政策鼓励债权人委员会制定清晰可行的资产保全计划,稳妥有序推动其重组整合或退出市场,实现市场出清,以充分盘活沉淀在“僵尸企业”等低效领域的信贷资源。
而对于债务重组,王兆星直言,债务重组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银行可能会承担一定损失。这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可能会出现的结果,政府鼓励企业争取成功,但对可能发生的损失也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和应对措施。
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破产程序启动难问题。胡迟表示,要启动企业破产法律程序不存在障碍,但一些大的企业破产后,可能带来地方就业、银行债务等问题;加上社保制度不是很完善,部分国企要承担就业等社会责任,导致一些地方惯常的做法就是维持企业表面的存在,那些经济上应该破产的企业成为“僵尸企业”。
针对企业破产,后续政策力度有望加大。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曾在G20杭州峰会发布会上表示,将在全国逐渐建立起破产审判庭制度。
《意见》也提出,将完善破产清算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细化工作流程规则,切实解决破产程序中的违法执行问题;支持法院建立专门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积极支持优化法官配备并加强专业培训,强化破产司法能力建设等。
而为支持部分企业启动破产程序,也将辅以优惠财税政策支持。财政部部长助理戴柏华表示,在企业破产注销方面,现在明确企业破产所涉及到清算的费用,还有企业职工工资等等,都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的税前进行扣除。
推动国企改革
社科院报告显示,中国非金融企业部门2015年底负债率高达156%,其中65%来自国企。
发改委投资研究所副所长汪文祥表示,之所以形成国企杠杆率较高的局面,是由我国特殊经济体制导致的。在成熟国家中,政府和企业界限很明确。但我国国企,不是市场企业运行模式,某种程度上是政府又不是政府。一些国企投资借钱时,没有想到还钱,万一企业发展不下去了,资产剥离就给资产公司。
《意见》明确指出,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企业负债行为建立权责明确、制衡有效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加强企业自身财务杠杆约束,合理安排债务融资规模,有效控制企业杠杆率,形成合理资产负债结构。
针对国企,《意见》提出要将降杠杆纳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国有企业的业绩考核体系。统筹运用政绩考核、人事任免、创新型试点政策倾斜等机制,调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有企业降杠杆的积极性。此外,《意见》还提出,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国有企业通过出让股份、增资扩股、合资合作等方式引入民营资本。加快垄断行业改革,向民营资本开放垄断行业的竞争性业务领域。
胡迟表示,降杠杆是一个抓手,可以此来推动国企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等。
此外,我国以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方式为主,也是导致企业杠杆率较高的体制原因之一。《意见》提出要加快健全和完善多层次股权市场。如加快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健全小额、快速、灵活、多元的投融资体制;研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创业板相关制度;规范发展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等。
(文章来源:21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