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哈尔滨中艺祥和置业有限公司30%股权 |
转让底价 |
20000.00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分期付款支付要求 |
首付款为成交价款的30% (含保证金6000万元),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70%款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的180日内付清。受让方应当就其余70%款项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信用担保、银行保函或其他实物资产抵押),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认资格后1个工作日将保证金6000万元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2、(1)若本项目公示期满只产生1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2)若本项目公示期满产生2家或2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条款的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无息返还。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全部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要求的。 4、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当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本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当日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部转为首付款;(或本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本方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1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或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3)本方同意在全部价款支付至转让方账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商变更。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同时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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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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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6000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