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产权交易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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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大唐秦岭发电有限公司拟处置关停机组等闲置资产 项目编号 GR2021BJ1004147
转让方名称 大唐秦岭发电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 5795.12万元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1-11-03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1-12-01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一、资产情况

 

机械设备 名称 详见《评估报告》 所在地  
规格型号   成新率(%)  
计量单位   数量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名称 大唐秦岭发电有限公司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大唐秦岭发电有限公司关停机组等闲置资产处置方案的批复
批准单位名称 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通过北交所指定系统完成受让意向登记,并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738.536万元交纳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期满截止日17:00 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成交;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成交。 2.本次转让资产为国家规定的已关停资产,转让资产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3.意向受让方须详细阅读相关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踏勘,并将《现场踏勘确认书》(转让方及意向受让方加盖公章)通过转让方提交至北交所。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携带《承诺函》中约定的资质、业绩原件交由转让方备案,并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安全拆除协议》等文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同时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安全拆除保证金,安全拆除保证金金额为《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成交价格的10%。本项目受让方须交纳成交金额1%的交易服务费。 5.受让方须在交易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赴标的实地进行资产交接,同时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 6.拆除施工工期: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起,施工工期不得超过200天(日历日)、清理完毕,履行完受让方责任。受让方实施拆除清运工作须按照经转让方确认的拆除范围进行施工,受让方须对全部转让标的实施拆除,并将拆除垃圾全部清理完毕,经转让方验收合格。 7.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执行良好,无违约及违反安全拆除、廉洁的情况,待正常拆除完毕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由受让方向转让方申请无息退还安全拆除保证金,否则转让方将不予退还。 8.因拆除电力设备对技术水平要求较高,受让方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操作规范与拆除方案实施,拆除过程中的一切技术与安全责任及其后果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9.意向受让方须用其自身对公账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安全拆除保证金。本项目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安全拆除保证金,均只接受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 10.受让方须自行负担现场协调、住宿、水电、拆除、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回填等费用,并负责办理环保、城管、环卫、交管等部门的相关手续和承担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11、本次转让成交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按有关税法政策规定开具发票。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踏勘安排 意向受让方须详细阅读相关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踏勘,并将《现场踏勘确认书》(转让方及意向受让方加盖公章)通过转让方提交至北交所。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本次转让范围为大唐秦岭发电有限公司拟处置关停机组等闲置资产,评估报告所列资产清单和数量仅供参考,转让标的资产具体情况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当到现场对标的物现状进行充分了解,资产移交时均以现场踏勘时实物资产现状为准。 2、拆除部分主要包含:本项目拆除范围以《安全拆除协议》为准。施工前应提交《拆除工程施工方案》。受让方需采用机械和人工作业方式对涉及资产实施拆除。 3、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需按照《现场踏勘管理办法》及挂牌公示条件的相关规定提出申请后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一组织,所有意向受让方均必须到标的物现场进行踏勘。踏勘时须提供:踏勘申请表(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明,踏勘后与转让方现场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加盖公章)。在交易所报名时提供该确认书作为报名条件之一。 4、踏勘时间安排:从挂牌开始日至挂牌截止日前第5个工作日(9:00-16:00)。请各意向受让方在规定踏勘时间内到现场踏勘,其它时间转让方不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时应遵守转让方厂区规定。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1738.536万元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交纳截止时间 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直接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安全拆除协议》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4)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如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定无息返还。

 

三、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四、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在权利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可以协议转让。

 

 

五、其他信息

 

相关附件材料  
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附件 实物资产交易合同.pdf
《现场踏勘管理办法》.pdf
安全拆除协议.pdf
承诺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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