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产权交易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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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天科创电子有限公司29.13%股权
项目编号:G32020SH1000367
转让价格:  87,448.250000万元
标的所属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徐汇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0-11-11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0-12-08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普天科创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 马小东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成立时间 2006-11-09
注册资本 29,581.010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营规模 大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10104795631956L
经营范围 研发、生产和销售通信设备、税控收款机、打印机、多媒体产品、邮政产品、电子产品,通信工程施工,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66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全部放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中誉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45
2 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9.13
3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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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2019 营业收入 30,584.860000
利润总额 13,611.940000 净利润 10,207.250000
资产总计 181,319.520000 负债总计 18,923.090000
所有者权益 162,396.430000 审计机构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2020-09-30 营业收入 23,285.390000
利润总额 14,108.920000 净利润 10,566.970000
资产总计 171,411.910000 负债总计 13,445.960000
所有者权益 157,965.940000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0-11-1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基准日 2020-07-31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171,065.680000 316,890.110000
负债总计 16,690.220000 16,690.220000
净资产 154,375.460000 300,199.89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87,448.227957
 
 
 
 
 
其他披露内容 1、根据标的企业与上海市徐汇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出让人”)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置交易所备查)及《徐汇区产业园区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人出资比例结构、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改变的,应事先经出让人同意”。目前标的股权挂牌转让事项已取得出让人附条件的同意:即受让方需满足上海市徐汇区产业部门认定的园区平台资格,股权转让完成后需至上海市徐汇区产业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2、拟转让股权目前处于质押状态,质权人同意转让方将其挂牌转让。 3、其他披露内容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 以下摘录于资产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 (1)企业账面记录的土地使用权为完整未分割的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出让合同规定,委估房产所在土地不得分割转让,地上房产不得分幢、分套转让,但是企业历史进行过房产交易,土地使用权未分割,序号1沪(2019)徐字不动产权第003545号产证上记载的房屋建筑物为剩余未售房产,根据历史评估备案文件、房屋交易合同,可以判断交易实质为房地合一交易,实质上已出售房产对应土地使用权已经转移。本次资产基础法评估按照房地合一评估,未将已出售实质已转让的对应土地使用权纳入评估范围。但整体收益法中,当前无法取得税务局、房管局的分割处理意见,土地摊销和土地使用税仍按照全部土地面积进行测算。 截止评估基准日,A3号楼未办理产证,目前在改造中,改造后可办理产证。本次基础法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改造前建筑面积进行测算,在建工程-A3改建另行评估,未来办出产证面积与改造前的面积产生差异应重新进行评估调整。 (2)根据出让合同规定,企业拥有的房产是不能分割转让,历史的房产销售是经过徐汇区国资委审批通过的交易,未来是否会有新的政府批文出来确认委估房产可以出售目前无法确定,本次评估是按照出让合同中的约定不可出售及实际出租经营采用收益法进行测算,未采用市场法评估,若将来政府相关文件的出台以致房产可出售应相应对评估方法进行分析调整,提醒报告使用者注意。 (3)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寿路支行在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已签订11份委托贷款合同,金额总计1,174,800,000.00元。2020年1月16日,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最高额股权质押合同,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持有的上海普天科创电子有限公司29.13%股权作为该贷款质押担保。本次未考虑该事项可能带来的影响,提醒报告使用者注意。 企业的房屋主要为自建取得,现主要用于出租经营,本次已在收益法主营业务收入测算考虑。 评估师通过现场调查,除上述披露事项以外,亦未发现其他相关事项。但基于资产评估师核查手段的局限性,以及担保、或有负债(资产)等形成的隐蔽性,评估机构不能对上述事项是否完整发表确定性意见。 (4)被评估单位拥有的房地产所在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房屋证载用途有办公、厂房、特殊用途等,实际房屋出租主要用于办公,少数用于其他用途,经了解,委估房产所在区域办公聚集度较好,土地用途及证载规定的房屋用途对房屋租金影响很小,企业在实际经营中亦无实质性的运营阻碍,本次未考虑证载用途与实际用途不一致的影响,考虑企业当前出租的租金水平与同区域内客观租金基本相近,但由于租期长短不一,租金水平高低不同,数量众多,本次采用了平均租金水平进行分析测算。 截止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其他应收款诉讼费及子公司预收账款诉讼费对应案件均已完结,本次在整体收益法中已作为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