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产权交易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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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G316BJ1007423
标的名称 云南机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49%股权
挂牌价格 2068万元
挂牌日期 2016-10-12
摘牌日期 2016-11-08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长水国际机场地勤场务楼二楼
经营范围 为起降昆明机场的中外航空公司提供代理服务、装卸控制和通讯联络及离岗控制系统服务等。
2015年
审计报告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26051.73
营业利润:
44.31
净利润:
-41.25
资产总额:
9808.89
负债总额:
7607.03
所有者权益:
2201.86
其它披露内容: 1、意向受让方应在受让方资格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纳交易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620万元。如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保证金可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被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货币方式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及各方经纪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或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④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⑤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⑥未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货币方式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的;⑦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①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方所披露标的资产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的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②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货币方式支付剩余价款;③在本次股权转让获得商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需完成办理本次标的公司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协助;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未能使本次股权转让获得商务部门批准,或未在获得商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公司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承诺承担按照合同成交金额的30%赔偿造成转让方相关损失;并同意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收回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并承担再次挂牌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④本次标的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税费,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⑤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⑥同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收到全部转让交易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项目联系电话 15712908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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