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方华德尼奥普兰客车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增资项目
项目名称 | 北京北方华德尼奥普兰客车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增资项目 | 项目编号 | G62016BJ1000107 |
融资方所在地区 | 北京市 | 融资方所属行业 | 汽车制造业 |
项目发布起始日期 | 2016-07-29 | 项目发布截止日期 | 2016-09-27 |
拟公开募集资金总额 | 17028.14万元 | ||
拟公开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51% | ||
联系电话 | 13488823457 |
一、承诺书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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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北京北方华德尼奥普兰客车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增资项目 | 项目编号 | G62016BJ1000107 | |||||
融资方所在地区 | 北京市丰台区 | 融资方所属行业 | 汽车制造业 |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拟公开募集资金总额 | 17028.14万元 | |||||||
拟公开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51% | |||||||
拟新增注册资本 | 16629.67万元 | |||||||
拟公开征集投资方数量 | 1 个 |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挂牌期间,北京北方车辆集团有限公司将以实物资产对融资方增资550.50万元,以无形资产(商标)对标的公司增资1670万元。 上述北京北方车辆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及本次引入战略投资者增资完成后,融资方股权结构构成如下:原股东持股49%,新股东持股51%。 | |||||||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
引入单一战略投资者,持股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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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 |
交易达成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除满足公开募集资金总额达到17028.14万元之外,满足投资方资格条件和增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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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 | 产生意向方信息发布终结条件: 产生意向投资方且通过交易所及融资方资格审核认可,并且对应51%股权的增资金额不低于17028.14万元,信息发布终结。 产生意向方信息发布延期条件: 未通过交易所及融资方资格审核认可,或者对应51%股权的增资金额低于17028.14万元。 | |||||||
募集资金用途 | 引入战略投资者,扩大经营规模 | |||||||
三、融资方基本情况 | ||||||||
名称 | 北京北方华德尼奥普兰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
基本情况 | 住所 | 北京市丰台区朱家坟五里5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全文 | |||||||
成立日期 | 1998-11-17 | |||||||
注册资本 | 21778.2万元(人民币) | |||||||
实收资本 | 21778.2万元(人民币) | |||||||
股东个数 | 3 | |||||||
职工人数 | 481 人 | |||||||
经营范围 | 生产制造BFC6120系列、BFC6830系列豪华客车及其零部件;普通货运;研制、开发、设计、销售BFC6120系列、BFC6830系列豪华客车及零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汽车。 | |||||||
企业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前十位) | 出资比例(%) | ||||||
北京北方车辆集团有限公司 | 88.7 | |||||||
中国北方车辆有限公司 | 11.03 | |||||||
北京北方旅居车辆有限公司 | 0.27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13年度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52704.01 | 33753.41 | 18950.6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49050.01 | -1179.83 | -894.47 | ||||||
2014年度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46076.62 | 29993.83 | 16082.79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44683.7 | -2884.87 | -2867.81 | ||||||
2015年度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47343.85 | 32859.06 | 14484.79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46877.43 | -1622.67 | -1597.99 | ||||||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 ||||||||
2016-06-30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46198.6 | 32700.72 | 13497.88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2167.91 | -1016.6 | -992 | ||||||
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 ||||||||
融资方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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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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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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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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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类型 |
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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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1.本项目增资公告期内,北京北方华德尼奥普兰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将按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金额将股本减到13757.03万元人民币。 2.在本次增资公告期内,北京北方车辆集团有限公司将按评估值以现金形式收购融资方现股东中国北方车辆有限公司、北京北方旅居车辆有限公司所持融资方共计11.30%股权,股权转让与本次资增资同步进行工商变更。 3.在本次增资公告期内,北京北方车辆集团有限公司将按评估值以实物资产对融资方进行增资550.50万元,以无形资产(商标)对标的公司增资1670万元。 4.经过上述四项减资、股权转让、实物资产增资、无形资产增资程序及本次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后,融资方股权结构构成如下:北京北方车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977.53万股,占比49%;新股东持股16629.67万股,占比51%。 5.其他内容详见《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 |||||||
四、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增资; 2.优先考虑国有全资或控股公司及注册地在北京的企业; 3.意向投资方应具有10年以上客车行业的经营经验(不能拥有整车品牌),熟悉客车行业的生产、研发、销售,具有丰富的国内外客车销售相关渠道及政府、行业等资源,能为融资方提供全方位的人力支持,并为融资方在国内外做大做强北方华德客车品牌提供战略支持。 4.意向投资方需直接或间接具有融资租赁或基金公司等金融手段或财务资源,能为公司未来低成本融资提供持续支持; 5.意向投资方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不高于30%(以2015年12月31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连续五年无亏损记录(意向投资人需提供过去5年财务报表); | |||||||
增资条件 |
1.意向投资方自被确定为投资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签订《增资协议》,并在《增资协议》签订之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募集资金总额的50%到融资方账户,剩余50%资金在工商变更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提供其营业执照并有效签署由融资方提供的《保密承诺函》或《保密协议》后,可以查阅融资方置放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相关尽调资料;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及融资方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同意根据本公告、北京产权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面履行本次增资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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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置 | 保证金金额或比例 | 0万元 | ||||||
五、择优方案 | ||||||||
择优方式 | 竞价 | |||||||
择优方案主要内容 | 意向投资方经增资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如挂牌期间征集到2或2家以上合格投资方,融资企业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意向投资方进行择优,并在经融资企业决策机构审批后确定投资方。 (一)意向投资人信誉 (1)意向投资人的资质及所获得的各类荣誉; (2)意向投资人行业内的地位; (3)意向投资人的信用评价。 (二)意向投资人提供的战略支持 (1)与融资方是否能够优势互补与协同; (2)是否认同公司的发展战略与企业文化,尤其是关于做大做强华德客车品牌的战略; (3)是否能够提供销售相关渠道及政府、行业等资源支持; (4)是否能够提供生产、研发与销售方面人力支持; (5)是否能够为融资方低成本融资提供支持; (6)是否能够为融资方后续股权融资提供支持。 (三)资金实力 1、意向投资人近三年的财务指标; 2、意向投资人的资金储备及现金流。 (四)增资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