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国资全覆盖”,践行“能进则进,进则规范”
——-哈电气集团“飞球牌”商标权转让挂牌转让实现双赢
一、产权转让的背景
“飞球牌”注册商标的所有者佳木斯电机厂是中国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的重要子企业,佳木斯电机厂曾经是全国最大的特种电机生产基地,也是我国防爆电机,起重冶金电机、屏蔽电机的创始厂。1973年,中国第一台中型高温、高压防爆电机就诞生于该厂,“飞球牌”注册商标更是蜚声海内外。
佳木斯电机厂根据哈电气集团既定的战略规划,为了更大限度的挖掘“飞球牌”注册商标的内在价值,重塑该品牌的辉煌。佳木斯电机厂有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形式出让“飞球牌”注册商标使用权,面向全国,推荐该转让标的,征集意向投资人,发掘该无形资产最大限度的价值。
二、主要过程
根据哈电气集团既定的战略部署,在集团资产财务部的具体指导下,在北交所国资交易服务中心史千里拟定的产权转让方案策划下,佳木斯电机厂委托经纪会员机构,于2009年12月31日在北交所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飞球牌”注册商标所有权(经评估备案后净资产为4353.16万元),历经1月,有多家知名国内外工业制造业集团公司前来咨询洽谈,挂牌期满,产生了最终受让方: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成交价格为4400万元。北交所首次参照国家知识产权专利转让合同的格式,针对该转让标的的交易特性,设计了 《无形资产交易合同》格式文本。转让双方于2010年1月25日在北交所三楼交易大厅,隆重举行了“飞球牌”注册商标使用权转让的《无形资产交易合同》签约仪式,转让双方以及北交所相关领导见证了此次签约。期间,受让方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姜久龙总会计师对北交所在此次产权交易中所发挥的作用给与了高度评价,并指出:自2009年5月1日《国有资产法》颁布以来,哈电气集团积极推动无形资产进场交易,北交所产权交易流程规范、有序,既很好的实践了《国有资产法》的理念要求,又确保了受让方得以在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环境下收购国有优质资产。
三、案例点评
该项目是自国资3号令颁布以来,中央企业在产权交易机构挂牌转让成功的首宗涉及金额较大的无形资产转让项目,也是在产权经纪机构的第一宗商标权转让案例。该项目是中央企业积极利用产权经纪机构以及产权交易平台主动推动知识产权进场交易、实践国务院国资委提出的“国资全覆盖”要求。哈电气集团富有远见的在倡导“公开、公平、公正”产权交易平台上处置无形资产,不但很好的诠释了央企处置国有资产 “能进则进、进则规范”的理念,而且也为“飞球牌”商标找到了永葆常青的动力源。